额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:
兹有以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因单位保管不善丢失,并承诺由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,作废,补证等原因引起的不良法律后果均有本单位承担。现予以公告作废,公告期限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13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额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,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补办手续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额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人:翟爱华 叶丽努尔 电话:0901-3355381。
序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坐落 |
不动产面积 |
权属证书种类 |
权属证书编号 |
备注 |
1 |
刘月琴 |
碧水华庭住宅小区6幢1单元201室 |
土地面积:40.95㎡ |
国有土地使用证 |
额政国用
2010-L-086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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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单位:额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9年11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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