额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:
兹有以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因个人保管不善丢失,并承诺由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证遗失,作废,补证等原因引起的不良法律后果均有本人承担。现予以公告作废,公告期限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8月2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额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,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补办手续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额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:翟爱华 叶丽努尔 电话:0901-3355381。
序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坐落 |
不动产面积 |
权属证书种类 |
权属证书编号 |
备注 |
1 |
万成林 |
九家户路 |
土地面积:560.66㎡ |
国有土地证 |
额政2011字第17-018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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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单位:额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2019年7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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